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的统计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思政成果(以表彰文件或奖励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奖励范围
根据景陶大党发[2016]43号文件—《景德镇陶瓷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奖励范围涵盖以下六个方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岗位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其他需要奖励的情形。
奖励人员为多人的,由第一排名人进行申报(第一排名人分配奖励),不需重复报送。
三、申报流程
评奖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党委宣传部审核、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
1. 个人申报(4月16日——5月20日)。教师个人携带符合奖励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成果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1份,到所在学院、部门申报。
2. 各单位初审。各学院、部门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把关,于5月2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党委宣传部。申报材料包括: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成果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1份,纸质稿需请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奖励证明材料1份。
3. 党委宣传部审核。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学校申报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通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要做好解释工作。材料申报截止5月21日,逾期不予补报。材料报送联系人:计颖,3970(短号),电子邮箱:67093569@qq.com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