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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力推进教育公平

发布时间:2011-08-18浏览次数:来源: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全玉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教育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全力推进教育公平。
  推进教育公平必须落实好“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为主体,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一切着眼于调动和依靠学生内在的积极性。要大力提高教师素质,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不断深化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重点是调动教师的内在积极性,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方面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改革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教师队伍。
  推进教育公平必须奋力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要统筹规模、质量协调发展,集中精力抓教学、抓管理,切实加大对教育教学环节的投入,加强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完善,加紧落实在课程、教材、教师、实习与实践等各个环节提高教育质量的各项政策。要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既要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又要促进各类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既要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又要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既要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突出战略重点,又要兼顾全面带动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当前,首要责任是办好义务教育,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不断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的投入体制、管理体制,逐步使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切实做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推进教育公平就必须实施“教育惠民”行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我市区域内城乡校际间差异较大,现阶段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在义务教育,关键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重点,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分担责任,确保改革资金到位。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启动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指导区县开展省、市级“义务教育强县(区、镇)”创建工作。加快“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努力提高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快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缩短区域之间及学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要认真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35万名学生的学杂费;同时,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加快改造薄弱学校100所;改造学校危房2万平方米。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一定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强化目标意识,深化绩效考核,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对县区党政领导教育履职考核机制和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机制。在考核中,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办法的加扣分因素,注重业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目标的过程管理,注重年终考核和平时目标实施情况的统一,注重工作目标和共同目标、保证目标的统一。在实施考核过程中,突出考核重点,体现发展主线。积极促进各区县教育局、学校树立目标意识,强化目标管理,深化绩效考核,以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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